把权责清单工作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当头炮”、“先手棋”,不断深化权责清单执行和应用。
一是按“单”用权。按照“清单之外无权限”的要求,依法梳理现有的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公布新区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边界”,明确“权力家底”,真正做到权力入“单”、按“单”用权。同时,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公权、依法行政,用清单制度约束政府权力,不让权力任性,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二是高效用权。加快政务服务创新,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质增效,加快“两集中、两到位”,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制度,着力营造“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时限最短”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阳光用权。依法科学勘定权力边界,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使“变相审批”、“隐性审批”、“暗箱操作”失去存活空间。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权力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对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社会广泛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