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机构

(一)综合股    

协助编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机关会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文稿校核、信访稳定、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机关考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及群团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各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掌握相关改革动态;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股    

参与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负责草拟全县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方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按程序报批;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批准后抓好落实;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与职责分工、调整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初步意见,经批准后抓好落实;对县级党政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能配置与职责分工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初步意见,经批准后抓好落实;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及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县直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机构编制核准和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级别、内设机构、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等的核定、调整,以及对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挂牌、撤销、合并等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初步意见,经批准后抓好落实;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进入之前编制审核和进入之后“入编”管理工作,对减编人员及时消编;落实《准予使用编制通知单》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编表》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实名制”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编制总额、机构设置和单位“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准予使用编制通知单》、《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编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实名制”数据库更新、维护及日常管理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县编办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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